娜娜是《小酒店》中青年鋅工古波和洗衣婦綺爾維絲的女兒,名叫安娜·古波,乳名娜娜,生于一八五二年,十五歲時浪跡街頭,淪為下等妓女。十八歲時,被一家下等劇院游藝劇院的老板博爾德納夫看中,被他推上舞臺,主演下流歌劇《金發愛神》。可是她毫無藝術才能,嗓子像破鑼,在舞臺上連手腳都不知道怎么放,于是博爾德納夫便讓她裸體上場,以吸引上流社會的淫徒色鬼,從他回答編劇福什利的一段話就可看出他的動機:“難道一個女人要會演會唱才行?啊!我的小老弟,你也太迂拙了……娜娜有別的長處,這是真的!這個長處抵得上任何長處……你等著瞧吧,只要她一出場,全場觀眾就會垂涎三尺。”娜娜裸體上場演出,果然令觀眾心醉神迷,頓時轟動整個巴黎,第二天上流社會的色鬼便紛至沓來。她與這些紳士們廝混的同時,仍然不停地出去賣淫,老婦人拉特里貢經常來給她拉皮條。她開始與達蓋內相好,這個在女人身上花掉三十萬法郎的公子哥兒,在做股票交易中破了產,連買花送給娜娜的錢都沒有。不久,她就把目光轉向銀行家斯泰內,她得到他的供養,住到他為她買下的一座郊外別墅“藏嬌樓”里。她在那里同時接待貴族小少爺喬治·于貢與王室侍從繆法伯爵。斯泰內破產后,她又轉向繆法伯爵,與此同時,她迷戀上了丑角演員豐唐,不久,與豐唐結婚,過上正常的家庭生活,并把繆法伯爵逐出家門。可是好景不長,豐唐是個阿巴貢式的人物,生活中分文不拿出來,還把開始放在一起的七千法郎收回,并且經常虐待、毆打娜娜,不久,豐唐又與意大利歌劇院的一個女演員相好,成了她的情郎,娜娜反被趕出家門,她不得不再次淪為娼妓。后來,通過別人的撮合,娜娜與繆法恢復了關系,她的一切花費均由繆法提供,儼然是個皇后,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,但是她只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待繆法,享有充分的自由,于是淫徒色鬼又云集門庭。她揮金如土,一擲千金,她接待的男人,一旦錢財耗盡,便被她拒之門外。一天,娜娜倏然失蹤,出走的原因是與劇院經理博爾德納夫發生了口角。有人說她去了開羅。過了幾個月,又有人說她迷住了當地總督,住在深宮里;也有人說她與一個黑人鬼混,搞得錢財殆盡;還有人說她到了俄國,成了王子的情婦。一天,她突然從國外回來,下火車后,徑直去姑媽家里看望兒子,從兒子那里染上天花,不久病死在一家旅館里。
禁毀原因:兇殺、亂倫、墮落
作品直露地描寫了法國第二帝國時期,社會上的兇殺、亂倫、偷情、墮落、政治上的陰謀、冤獄、草菅人命,為當時上層社會所不容,而屢遭查禁。
禁毀原因:兇殺、亂倫、墮落
作品直露地描寫了法國第二帝國時期,社會上的兇殺、亂倫、偷情、墮落、政治上的陰謀、冤獄、草菅人命,為當時上層社會所不容,而屢遭查禁。